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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海網9月16日訊 据台灣“中心社”報导,為促成不動產市場健全成长,台“行政院”會今天經由过程“不動產掮客業辦理条例”批改草案,明定仲介或代销業者應在不動產所有权移轉,或成交30天內,登錄成交代價等相干資訊。
“行政院长”吴敦义于草案通事後暗示,不動產掮客業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销营業,攸關交易两邊财富权柄及不動產買賣市場成长,此次修法可以讓不動產買賣代價透明化,對付促成不動產市場健全成长有正面助益。他就地批示“內政部”和谐“立法院”各党團,尽速完成“修法”步伐。
吴敦义说,這次修法增订不動產掮客業應期限登錄其汐止當鋪,成交案件現實資訊及相干罚则的規范,可創建不動產買賣代價美國黃金偉哥,資訊公然透明機制,另增订對仲介業者同時接管交易或租赁两邊當事人之相干規范,并對该仲介業者违背相干規范台灣539明牌,予以惩罚,可促成不動產買賣市場健全成长。
台“內政部”暗示,台灣不動產買賣方法,大部門是透过不動產掮客業举行或由交易两邊當事人自行议定,因買賣進程未公然,外界没法领會買賣代價,致使交易两邊缺少准确買賣代價資訊,屡有產生不妥哄抬代價的買賣胶葛情事。
“內政部”指出,為了讓不動產買賣代價公然透明,促成不動產買賣市場健全成长,是以提出“不動產掮客業辦理条例”第24条之一、第24条之2減內臟脂肪,登科29条批改草案。将来台灣公眾可上彀盘問衡宇座落路段的區域房價,交易房地產時便可以“貨比三家”。仲介或代销業者如登錄不實、过期未登錄或过期登錄未更正,将处新台币3万元到15万元運動防護,罚锾。
不動產掮客業辦理条例批改草案明定,成屋交易拜托案件,仲介業者應于所有权移轉挂号後30天內登錄;预售屋部門,代销掮客業者應于签定交易左券书後30天內登錄成交資訊,不待辦完所有权移轉挂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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