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当局核准10件陸資赴台投資不動產 為住宅用途
中新網12月14日電 据“中心社”報导,台政府“內政部长”江宜桦暗示,有關陸資来台投資不動產,已有35件提出申请,批准10件,全数都是室第用处。总金额新台币1803万1407元,总面积277平方米。江宜桦说,2002年公布“大陸地域人民在台灣地域获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品权允许法子”以来,已有35件提出申请,此中批准10件、未批准18件、7件审核中。总金额1803万1407元(8件已挂号合计的金额),总面积277平方米,建物面积603平方米。
他说,已批准10件都是室第用处,没有商務利用,此中台北市1件、台北县2件、桃园县2件、基隆市2件、宜兰县1件、台南市1件、高雄市1件。
江宜桦暗示,未批准的18件,大都是没法提出支属赠送证實,此中有1件因欲采辦位于泛爱特區的不動產,而遭否绝。
江宜桦暗示,但愿两岸瓜葛希望動员台灣經濟,這也是200減肥方法,2年陸資来乳酸菌飲食,台投資不動產法子颁布後,屡次批改放宽劃定的缘由。是不是要退回到“只租不售”,椰磚肥料,或有其它建议,“內政部”會收集定見。
“內政部地政司长”罗光宗暗示,為避免炒作不動產,法子增订大陸地域人民获得供室第用不動搬家,產所有权,于挂号终了後满3年,始得移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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